孕妇用药级别及原则

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6-2 18:57:56

   怀孕期间生病是很让准妈妈们头疼的事。许多孕妇总觉得“是药三分毒”,什么药都不敢吃,宁可自己忍受病痛折磨,实在受不了就采用自己认为比较“安全”的中药。最近,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。专家的意见是:怀孕期间生病,应该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药物。绝对不吃或者滥用中药都是误区。

    正确用药不伤胎儿

    有些孕妇固执地认为,无论服什么药都会给胎儿带来不好的影响。因此,尽管不停流涕、头痛不止,也还是坚决不肯吃药。

    现在不少孕妇宁可自己吃苦,也不愿伤着胎儿,甚至连医生指导下的服药也不敢。其实有病不治对自身和胎儿同样可能带来伤害。只要坚持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用药,不仅能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,还能减少胎儿感染某些疾病的机会。

    吃中药也有忌讳

    尽管很多人都认为中药对孕妇安胎有一定的好处,但在服用中药时也应避用某些药材,如容易腹泻的药大黄、芒硝;润肠利小便的药材木通等;大辛大热的药材,如肉桂、附子等。服用时也必须十分小心,剂量不能太重。

    孕妇用药要遵循以下原则:

    1.任何药物的应用均在医生、药师的指导下服用。

    2.能少用的药物绝不多用;可用可不用的,则不要用。

    3.必须用药时,则尽可能选用对胎儿无损害或影响小的药物。如因治疗需要而必须较长期应用某种可致畸的药物,则应终止妊娠。

    4.根据治疗效果,尽量缩短用药疗程,及时减量或停药。

    5.服用药物时,注意包装上的“孕妇慎用、忌用、禁用”字样。

    6.孕妇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,应找医生根据自己的妊娠时间、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,结合自己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综合考虑是否要终止妊娠。

  说到孕妇用药安全问题,就不能不提及著名的“反应停”带来的灾难。反应停是20世纪50年代末上市的药物,给人的印象是疗效确实,副作用小,许多孕妇在反应停的“保护”下,安全度过早孕反应期。但就是这种看似“安全”的药物,从上市到撤市短短2年间,就“造就”了上万名短肢畸形的“海豹儿”。从此,一些国家实行了妊娠用药分级制度。

   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程度,人们将药物分为5级:a、b、c、d、x,危害程度从a到x依次增加。a级最安全;x级最危险,孕妇禁用。b级比较安全,c级不能排除风险,d级有风险证据,但用药也有可能利大于弊。

   具体一种药物的安全等级并非“终身制”。如1968年因1例致畸的报道将氯喹划入d类,此后长时期再没有新的负面信息出现,氯喹重又划回到b类。

   某些药物会有两个不同的危险等级,一个是常用量等级,另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,这说明药物的安全是建立在一个允许量的平台上的。a级药物数量较少,如一些维生素类和营养药,但过量使用同样会对胎儿不利,如维生素a每日超过15000单位(常用的鱼肝油丸每粒含维生素a10000单位)可致胎儿颅面发育异常、先天性心脏病及神经系统畸形。同样的药物,给药途径不同,对胎儿的影响也不一样,以静脉给药的影响最为直接。

   妊娠早期被认为是药物致畸作用的敏感期。受精卵3~8周为胚胎期,从第4周起,胚胎的器官开始发育,并迅速发育至第3个月。此期是器官发育最活跃的时期,也是药物最易干扰胚胎组织细胞正常分化的时期,可能导致胎儿流产、畸形或器官功能缺陷,此期尽可能不用药。

   但是,妊娠期的合并症、并发症并不少见,不能讳疾忌医,应向有经验的医生或药师咨询,全面考虑母体与胎儿双方面的需要后慎重选择,合理使用。也不要以为非处方药安全而轻易使用。   总之,尽量避免孕早期用药,即使用药也要采取最低有效剂量、最短有效疗程,可局部用药就不全身用药,尽量不用“孕妇慎用”药,坚决不用“孕妇禁用”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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